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7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蓝翔塑胶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南蓝翔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密胺餐具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用地面积9960㎡,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米村镇用地要求。总投资303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项目成型车间产生的甲醛安装6个工业排风扇,加强车间空气流动;研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座22.5m3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附近居民拉走肥田,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及含油费棉纱通过5个收集桶,并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