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畜牧局关于下达2016年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及牧草种子引进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19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及牧草种子引进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申报。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7月20日
2016年畜禽优良品种引进及牧草种子引进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培育畜牧良种,提升良种繁育水平,大力推广牧草种植。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畜牧局下达给我市畜禽优良品种引进资金及牧草种子引进资金25万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
二、项目资金要求
1、畜禽优良品种引进1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养殖企业种公猪引进补贴。
(1)项目单位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从养殖企业引进种猪,有引种发票;
(3)特种养猪企业优先。
2、牧草种子引进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牧草种植。
(1)对设备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种植牧草1000亩以上的企业引进牧草种子进行补贴。
(2)牧草种植企业流转土地证明和购买种子发票。
(3)已经享受省级高产优质苜蓿示范企业不予补贴。
三、项目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企业写出申请,由乡镇畜牧站初步审核后,加盖畜牧站公章上报市畜牧局。
2、市畜牧局初选符合项目条件的企业,汇总上报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补贴企业。
3、市财政局、市畜牧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和实地检查验收,对于符合项目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
四、具体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尖山风景区管委会畜牧站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
2、企业写出申请递交畜牧站,由畜牧站上报市畜牧局,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