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村镇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米村镇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7日
米村镇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已成为我镇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大部分民办学校坚持依法办学,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还存在无证办学的现象,一些未经批准的民办机构普遍办学条件简陋,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为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依法依规对无证办学进行清理整顿,为保证清理整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通过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机构,指导全镇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维护受教育者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指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引导广大群众把子女送到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就读,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做到清理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促进我镇民办教育科学有序、健康规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成立以蔡丽娟同志为组长,中心学校、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安全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由陈玉洁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清理整顿范围
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尤其是办学条件、教学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家庭作坊式培训机构。
五、工作分工
中心校负责定期对辖区内无证民办学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对无证辅导机构中的学生进行统计上报,对涉及到公办教师参与办班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人:蔡丽娟、陈玉洁
派出所负责创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对干扰清理整顿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制止,对扰乱、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尤其对举办场所简陋、拥挤,消防安全隐患大的,要坚决取缔。
责任人:王朝军、张伟华
工商所负责对无证办学门牌进行拆除,清除宣传标语。
责任人:郑娅培、牛书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镇安全办负责对无证办学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和卫生环境进行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顿。
责任人:王建辉、李健
六、清理整顿步骤
l.清理整顿阶段(7月5日至8月10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继续办学的,责令停止办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学生进行妥善安置。
2.总结公示阶段。按照时间表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在2016年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8月底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存在的原因、取得的成效及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情况汇总并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事关我镇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稳定。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无证办学清理整顿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活动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清理整顿无证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做到领导亲自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推进。
3.责任到人,任务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理整顿无证办学问责机制,对无证的民办教育机构疏于管理,不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整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