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翟 芬、张巧玲、王秀枝、王豹山、李花丽、吕国新、赵松峰、赵进忠、吕建庄、刘银锋、王志红、王建庄、冯怀玉、李红英、陈淑萍、刘彩红、秦建安、张花风、魏振锋、李二囤、牛彩芹、范春枝、李青坡、张福德、苏秋粉、周爱荣、于冬芬、王二营、纪桂玲、危凤玲、王书芬、韩华伟、王亚平、吴春玉、赵花菊、侯彩荣、马桂云、杨治中、郭秋琴、丁留功、杨栓柱、钱改焕、崔栓紧、翟长发、杨春香、张宝玲、常新春、刘兰英、楚建业、李有才、陈春玲、杨爱花、冯金花、王青霞、郑书芹、李爱存、马俊梅、姜遂珍、刘全仓、李 财六十名同志符合到龄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六年元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