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685/2016-00070
  •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7-12
  • 2016-07-12
  • 通知
  • 超政文〔2016〕93号
关于印发《超化镇道路安全综合整治暨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超化镇道路安全综合整治暨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2日

 

超化镇道路安全综合整治暨扬尘污染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货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限及不密闭、滴冒撒漏等不规范行为,进一步遏制道路扬尘污染,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美、宜居”新超化,根据新密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和扬尘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对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及扬尘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倒查”的工作原则,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并完善督查方式方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道路环卫保洁

为切实减少行车扬尘,我镇辖区内所有货运车辆上路行驶时均应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要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牢固覆盖,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不得有撒漏、飞扬、丢弃和随意倾倒、堆放的现象,要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环卫部门要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时刻保持路面洁净。

    (二)规范垃圾处置

  垃圾收集、运输采用全封闭运输工具,科学调整垃圾运输、中转时间,优化垃圾运输路线,做到日清日运。规范环卫工人垃圾处理方式,发现焚烧垃圾的,由环卫所属部门进行处罚,第一次发现,扣款50元,第二次发现,扣款100元,第三次发现,予以辞退。

  (三)禁止垃圾焚烧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组织开展扬尘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污染源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对发现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特别是在垃圾中转站等地焚烧的,要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起。

  (四)严管车辆扬尘

进一步加大对渣土、垃圾、沙石、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车厢无覆盖物,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由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五)加强源头管理

全镇所有货源企业要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培训,对货运车辆建立登记台账,要在企业配置货物称重和计量设备,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车上路行驶。

全镇所有煤矿、煤场、销煤点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厂车辆的轮胎、厢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进行硬化,保证道路整洁、无扬尘。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围墙进行围挡。施工现场内土方、垃圾、堆土必须采取淋湿、覆盖或种植草皮等措施,禁止土方裸露。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清扫作业。

三、工作措施

(一)抓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及扬尘治理工作,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二、三级网格长对本区域内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及扬尘治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各村要细化目标,明确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级责任体系,切实构建治理工作的新机制。

(二)抓源头监管

成立机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排查本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煤炭、建材、耐材、化工及其他产品和经营企业等货物源头企业单位,并建立台账。每家企业要签订不超限超载和扬尘治理工作责任书,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照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杜绝货物出厂发生超限超载和不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抓经济挂钩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郑政〔2015〕16号)要求,严厉制止本辖区超限超载和不密闭运输行为。因违反上述规定运输导致上级对我镇处罚的,镇政府将对相关单位予以双倍处罚,即超限超载每台车10000元,不密闭运输每台车6000元,或者要求责任单位对相关路面保洁、整修承担责任。  

(四)抓督查考核

由镇公路站、纪委、创建办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下发督查通报。对查出的车辆实行倒追,对相关网格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镇主要领导将对连续三次受到通报的网格长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机构

  全镇成立道路超限超载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根旺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书记郭鹏飞,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许志红,副镇长李新安,副镇长郭建庄,副镇长于俊伟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路、创建、镇管、环保、公安、交警、安监、煤炭执法中队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站,郑松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创建办负责全镇范围内垃圾焚烧检查处理工作,镇管办负责对镇区环卫工进行管理,全面消除焚烧垃圾现象。

2.公路站牵头、交警八中队负责超载超限车辆管理工作,组织警力对“两超”和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进行日常巡查和查处等工作。

  3.环保所、安监办负责辖区组合煤矿、煤场货车进出监管及相关路段洒水保湿。

4.工农办负责郑煤集团超化矿、神火集团、伟业煤矿、豫能煤业等煤矿货车进出监管及相关路段洒水保湿。

5.创建办负责镇区主干道路洒水保湿。

6.镇区相关村组织洒水车辆按照要求对分配责任路段做好洒水保湿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各级网格人员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安全及扬尘污染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氛围。镇公路站要设立举报热线,受理、登记、快速处理群众的相关投诉。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责任主体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认真贯彻实施方案,从加强“两超”治理、环卫保洁、规范垃圾处置、严管车辆扬尘等具体工作入手,落实专人责任,加强监督力度,带动全民参与。

(三)长效管理阶段

  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超限超载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摸清重点企业和易扬尘道路,实行专项治理,建立和完善应急治理措施,落实长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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