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9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豫华炉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豫华炉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0吨熟铝矾土制粉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占地面积3500m2。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35.1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4台颚式破碎机和4台雷蒙磨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4个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进入4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3、固废:垃圾由垃圾桶收集。
4、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郑州明迈特实业有限公司1座20m3沉淀池收集。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