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统文〔2016〕50号
市编委:
目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管部门是统计局,国家、河南省到郑州市均由发改委主管,根据上级要求,为使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体制与国家、省、市保持一致,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进行调整。7月26日上午,受市长张红伟委托,常务副市长辛绍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密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市发改委进行了研究。根据会议精神,特提出请示,将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隶属关系由市统计局变更为市发改委。
1、关于机构问题
原隶属于统计局的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2、关于编制问题
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目前全供事业编制,编制5名,移交后编制划转市发改委3名;剩下2名编制划转至市统计局下属的普查中心使用。
3、关于人员问题
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现有人员5人,李小芳、刘钰佳2人划转市发改委,市普查中心李文帅划转至发改委,韩婷丽、张国洋、李青云3名同志划转至市统计局下属的普查中心。
以上请示,妥否。
请批示。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