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思想认识不高、落实不力等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现就加强我乡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织
成立袁庄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组长由乡长赵清江担任,副组长由郭霁锋、魏书林、黄彩霞、张会杰、郑建设、周学栋、李海莉担任,成员单位有纪委、党政办、环卫办、长效办、农业办、工业办、村镇办、国土所、环保中队、安监中队。
督导组职责包括:
1、负责全乡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
2、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3、针对存在的重要和突出问题,向被督导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4、针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干部不尽责履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移交乡纪委、组织等部门。
督导组下设22个督导小组,每个督导小组成员有相应的各村(居委会)2、3级网格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包村(居委会)领导组成。各督导小组专职负责督导分包村(居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开展情况及时向乡督导组汇报。
二、督导时间
2016年7月至12月
三、督导对象
1、各村(居委会);
2、各职能部门、各站所、各企业、各门店。
四、督导内容
(一)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按标准落实情况。拆迁、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执行“六个100%”到位情况;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冲洗洒水落实情况;渣土车管控到位情况;露天烧烤油烟、饭店油烟治理情况;涉气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加油站达标排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各专项方案执行落实情况。
(二)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任务的各单位及相关委局的职能部门督查,严查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久拖不改或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督导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