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8232483/2016-00046
  •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6-08-17
  • 2016-08-22
  • 新密征补函〔2016〕41号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拨付使用的函

市国资委:

因报恩街建设项目需要,需对新密北方耐火工业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密市耐火水泥厂)征迁范围内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征收。市征补办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北方公司涉及征收的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等进行预评估,评估补偿资金共计3907615元。请贵单位对该项资金加强监管,确保优先用于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资金。

 



                               2016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