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16-00157
  •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2016-08-25
  • 2016-08-25
关于撤销新密市新源化工有限公司3000t/a85%甲酸项目生产线审批决定的公示

新密市新源化工有限公司3000t/a85%甲酸项目生产线位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法人代表:刘海发。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5月28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郑环建函(2007)144号】,该项目因市场效益不好停产,现已停产多年,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已全部拆除完毕。项目法人申请自愿放弃该项目,将此项目占用土地另租给郑州鑫祥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副食品项目使用。

原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新密市新源化工有限公司3000t/a85%甲酸项目生产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自行作废。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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