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指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9月30日前,郑州市政府将对新密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范围一:溱水路以南,开阳路以西,新华路以北,长乐路以东,面积:2.37平方公里。范围二:嵩山大道以南,南密新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开阳路以东,面积:1.24平方公里。范围三:溱水路以南,嵩山大道以北,未来大道以西,前士郭村、后士郭村以东(含前士郭村、后士郭村、西城国际生活小区,西大街办事处、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新密市第二高级中学、未来城生活小区、豫密药业生产区、中盛景苑生活小区、新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新密市国际家具建材城),面积:6.11平方公里。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监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现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6年8月29日至9月30日
二、公示期间,如广大市民发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成区范围内(未来大道、溱水路、青屏大街、嵩山大道以北、长乐路、雪花街、长宁街、气象街、长庆路、长庆西街、花园路、周楼街、开阳路、农业路、新华路、南密新路)有燃煤、或使用高污染燃料方面的情况,可通过来信、来访和来电向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举报。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举报电话:12369 邮政编码:452370
邮寄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808号 电子邮箱:xmswgk@163·com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