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6-00094
  • 新密市畜牧局
  • 通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廉洁过中秋国庆
  • 2016-09-12
  • 2016-09-12
  • 通知
  • 新密牧发〔2016〕23号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中秋、国庆临近,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以及我市有关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新密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新密纪发〔2016〕15号)精神,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各科室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全局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监管对象。

三、各支部、各科室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支部和科室,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自即日起至中秋、国庆期间,省、郑州市和我市纪委将组成督导组赴各地开展明察暗访,我局也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对风景区、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商场以及超市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五、我局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各支部、各科室分别于9月18日和10月8日将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总支办。(联系电话:0371-69829382;邮箱:xmxm531@126.com)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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