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督查的工作方案
各支部、各科室: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紧盯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根据新密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督查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中秋、国庆期间。
1、2016年9月12日(周一,农历八月十二)~9月14日(周三,农历八月十四)。
2、2016年9月18日(周日,工作日)~30日(周五)。
二、督查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三、督查内容
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乱发津补贴、违规出入隐蔽场所等进行监督检查。
1.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以及公款消费虚开发票、分开发票、变更发票内容等行为;
2.公款接待亲朋好友以及规避组织监管到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家庭餐馆聚会聚餐;
3.借工作检查、交流学习之名公款到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地区踏青、郊游、健身或让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对象接待以及下级单位、管理对象以工作指导、业务交流等名义邀请相关单位,节日期间到辖区内进行非公务活动等行为;
4.公车封存情况,擅自启封使用封存的公车以及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5.借风俗习惯之名大操大办扫墓、祭拜已故亲人;
6.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庆事宜;
7.以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
四、督查人员分工
行政办和总支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负责人配合做好督查工作。
五、督查方式
各支部、各科室采取自查,督查组以抽查的形式开展检查;在时间上,坚持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双节前后持续不断地开展检查工作,紧盯公款铺张浪费行为;在方式上,坚持证据第一,固定违规证据,增强检查工作的时效性。
六、工作要求
1.各支部、各科室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不懈地落实好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自查活动,确保专项督查活动的效果。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既要对专项督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又要把自己摆进去接受监督,切实发挥组织领导和带头作用。
2.各支部、各科室要根据这次督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