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密市畜牧局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9月19日
新密市畜牧局差旅费支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防范浪费行为,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郑财行[2015]5号),《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财行[2016]3号)和《新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新密财政[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程序
(一)局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局工作人员出差须到财务科领取新密市市直机关人员出差登记(回执)单,按要求据实填写。
(三)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公务出差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各业务科室、站、所因公出差人员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差旅费管理
(一)新密市境内出差当天往返费用
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新密市境内出差(不含市区)当天往返,交通工具为非公车的,每人每天50元经费包干使用(含交通费、伙食费和公杂费);交通工具为公车的,每人每天
20元经费包干使用(含伙食费和公杂费)。
局执法中队下乡参照单位原公务用车制度执行。
(二)郑州市出差当天往返费用
局工作人员到郑州市公务出差当天往返,交通工具为非公车的,总费用(含交通费、伙食费和公杂费)不得超过80元;交通工具为公车的,总费用(伙食费和公杂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0元(不含道路通行费)。
(三)省内出差费用
局工作人员省内因公出差,住宿费每天应低于300元,住宿费及往返乘车费(出租车、私家车除外)凭票报销,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公杂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四)省外出差管理费用
局工作人员因公省外出差,按财政部规定标准应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以上费用凭票据报销,住宿标准按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标准执行,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公杂费每天80元。
三、报销管理
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省内、省外差旅报销需提供《新密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郑州市、新密市当天往返差旅报销需提供《新密市市直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