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259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解决全乡范围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持续改善我乡大气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有关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摸底排查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在理清工作“死角”,排查工作“盲区”。
二、工作对象
摸底排查的对象为存在问题的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预拌混凝土搅拌、冶炼轧钢、机动车拆解、露天喷涂、沥青搅拌、加油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物流仓储、砂石料厂、小家具厂、“十五小”、“新五小”、散煤、黄土裸露等污染源。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各单位完成摸底排查台账,于8月29日上午10点前报乡大气办(联系人:李年来,联系电话:18538780205,邮箱:931692575qq.com)。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摸底排查,逐家建立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乡大气办汇总整理,落实到具体名称、地址、负责人、监管责任人、存在问题、治理情况等内容(见附表)。具体分工如下:
1.无照经营企业查处取缔和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
牵头单位:袁庄工商质监所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和施工工地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冶炼轧钢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4.道路扬尘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5.机动车拆解、物流仓储、加油站和散煤
牵头单位:工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6.露天喷涂、小家具厂、“十五小”和“新五小”
牵头单位:袁庄环保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7.沥青搅拌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
责任单位:袁庄供销社
9.黄土裸露
牵头单位:农业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10.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任务分工,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按照职责分工审核汇总有关台账。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清理力度,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强化督导问责。乡大气督导组、乡纪委要对工作摸底情况跟踪督办,对工作迟缓、质量较差、漏报、错报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责。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