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6-00130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8-29
  • 2016-09-22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庄乡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企业:

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袁庄乡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29日

 

 

袁庄乡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支出范围、标准、顺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年度合理安排资金,不得超年度指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预算资金必须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安排支出。

    三、公用经费支出和事业支出,财政所根据年度预算按月提出用款计划,经领导审核后,报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批准,申请拨付,部门单位比照执行。

    四、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 接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五、涉及到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属于报账管理专项支出要按照规定的报账程序执行。

    六、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政府采购 办批准或由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七、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乡镇取得的各类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市国库。

八、乡财政所对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要进行跟踪监督,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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