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千万条环保标语”进乡村、进街道、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营造处处有环保理念引导、时时有环保责任提示、人人有环保行动的浓厚舆论氛围。乡政府按照《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悬挂张贴环保标语口号的通知>》(新密防领办[2016]98号)文件精神,拟定了部分标语口号内容。现就悬挂张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悬挂张贴范围
1.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施工、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现场,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放。
2.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辖区街道、社区、公园、车站及人员密集场所、有影响的广告牌、单位窗口、集市、村口巷首等处悬挂张贴。
3.各类企业要在厂区醒目位置和人员密度大的区域悬挂张贴。
二、标语内容及形式
标语内容可以参考附件1,也可根据实际自拟积极向上的宣传环保标语口号。标语口号可采取制作横幅、墙体广告、喷绘、滚动字幕等形式。
三、完成时限
1.各类工程施工场所、堆场、工业企业、街道、集中社区等,9月8日前完成。
2.各村口巷首、集市、公园、单位窗口等,9月11日前完成。
四、目标任务
1.各村(社区)悬挂标语不少于3条。
2.各单位、各企业悬挂标语不少于2条。
五、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企业是责任主体,9月11日前将落实情况(单位、数量、分布位置及照片)由包村人员负责督促汇总,上报到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931692575@qq.com
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督导情况及时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全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