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81/2016-00135
  •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9-13
  • 2016-09-22
袁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袁庄乡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袁庄乡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3日

 

袁庄乡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两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从9月13日至10月12日,在全乡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有效整治,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农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达到“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品超市、旅游景点、车站、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村(社区)要依托三级网格力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分组排查、集中整治等方式,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地址、性质、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建立台账、汇总上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乡食药监所要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生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月饼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严格监督月饼生产企业落实回收食品管理制度,严禁企业将回收月饼作为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通过更改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其他方式重新销售。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各类蛋糕店、面包店等为重点场所,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下架、退市。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居民集聚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和餐饮单位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三)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乡农办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以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乡畜牧站要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畜禽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品种、部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

(四)加强餐消企业专项整治。乡卫生院要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重点监督餐具消毒单位的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等,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并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建档率100%。

(五)加强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乡食药监所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摸清清真饭店(包括连锁店、加盟店)数量和情况,发现未取得清真牌证的饭店以清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市民族宗教局反映。

(六)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发现辖区内流动摊贩有突出店外、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联系市执法局依法查处。

(七)加强食品、保健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乡工商质监所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标识、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八)加强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稽查和侦办。乡食药监所要采取线索稽查、联合查处等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乡派出所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具体步骤

    从2016年9月13日开始至2016年10月12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13日至9月14日)

各村(社区)、各关部门要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及早按文件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两节”食品经营消费特点,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全乡食品经营环境。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并与10月12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乡食安办(办公室设在乡食药监所)。联系人:白香脂  联系电话:13526538963  办公邮箱:yzsys2016@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依法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围绕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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