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米村镇2016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8日
米村镇2016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三秋”生产在即,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农作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保障我镇大气环境质量,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站在坚决打赢我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良好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根据《农作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要求,在全镇区域内实行全年、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要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坚持农作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 农作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早谋划、早行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要张贴禁烧宣传标语,悬挂禁烧宣传条幅,印发禁烧宣传册子,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农民自觉投入到秸秆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彻底改变焚烧秸秆的陋习。
三、细化责任,抓好落实
各村、各单位对农作物全面禁烧工作要实行网格化管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制,建立乡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组骨干包户的三级网格,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各村、各组、各网格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设立禁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确认的焚烧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126号)要求进行及时处罚。
四、完善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详细规定,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群众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大力引进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解决秸秆回收、加工问题;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市场化;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五、强化监督,依法治禁
各村、各单位要明确全面禁烧监管人员,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全面禁烧工作机构、人员到位。成立全面禁烧执法队,特别是在“三秋”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坐镇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对出现的第一把火,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罚,曝光警示,教育群众,切实将全面禁烧降到最低限度。
六、注重信息沟通,严格落实通报制度
即日起,建立日报告制度,各村要在每天下午17:00时前将各村督查情况上报镇政府,各巡查员保持手机畅通。
七、加大对工作失职人员的责任追究
对因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环境大气质量恶化、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设施责任追究。
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把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秋季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和“全面禁烧综合利用率百分百”的目标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