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9月27日-2016年10月8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密市大开煤炭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密市大开煤炭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硫化床锅炉专用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大隗镇镇大庙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大隗镇镇大庙村,占地1998平方米,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
a)风选粉尘安装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
b)筛分粉尘安装雾化洒水喷头1个;
c)物料堆放场地设置洒水喷头1个;
d)物料转运传送带进行密闭;
e)厂区地面硬化,设备设置于密闭车间,厂区东、北侧安装抑尘网,厂区设置洒水喷头6个,厂区东西北三个方向设置排水沟和雨水收集池一座(50m3),厂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一套。
2、废水:建设隔油池一座0.5m3+7m3沉淀池1座。
3、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并进行厂房隔声。
4、固废:设置大矸石堆场1座(45m2),设置小矸石堆场1座(48m2)。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