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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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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密林文〔2016〕91号
新密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新密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站(所)场:

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新密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9月8日

 

新密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合法、合规的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的原则

局机关一切资金和款项的收支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有关要求,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检查与监督。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量入为出、节俭高效”的原则;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先计划、后开支、先请示、再开支”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坚持经费预算管理原则,确保正常运转。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节俭意识,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

二、 财务管理

1.财务科具体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审核、报销。

    2.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报销票据,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各部门的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对报帐人员的工作职责,报帐须知的要求,办理财务手续。对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在单位和国库收付中心之间起到桥梁纽带和协调的作用。

3.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500元以下的开支需先报告主管财务领导后签字;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班子会研究确定。

4.凡书面报告批准的开支,签报单位必须附有批准的书面报告方可列支。因公经领导批准的借款,事情终结后要在3日内及时到财务科报帐。

5.二级机构申请局拨经费,必须严格按申请报告所列事项办理,否则不予拨付。二级机构正常开支1000元以上的须报班子会研究后执行。

6. 对外进行经济活动需支付的款项,超过1000元的,必须通过银行转帐,严禁现金往来。

7. 严禁挪用公款和私自借支,对特殊情况确需借支的,须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但不能超过两个月工资额,借款者要在30日内及时还款。

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取现金要在当天交财政局执收执罚帐户,坚决杜绝坐支和挪用。执收执罚单位和部门,要依法收、罚,不准打白条、不开票或多收少开,一经发现查实,除没收所得外,严格按照党政纪处理。

9.对收费、罚没的返还经费。返还单位须写出本月所需经费的请示报告,经班子研究后,财务科方可拨付。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

1.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外出的住宿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部门报销时,要严格按照《新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办理。

2. 严格控制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无特殊事由,超标准费用由个人负担。

3. 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应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科审核签字,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四、办公用品购置管理

1. 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由财务科负责,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调配使用。

2.各科室因工作需要的办公用品,要先列出计划并经班子研究后,财务科方予安排,未经同意自行购买者,一律不予报销。

3. 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油墨、纸张等易耗品要厉行节约,控制用量。

4. 建立健全物品出入库手续,采购物品要全部入库,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建立分类帐目,分门别类存放。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项目资金管理

1.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业务项目,事先向主管领导提交有关工程的数量、质量、工期、总造价等规划报告,经班子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资金的兑付,必须有业务部门的验收报告、调拨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班子会研究后方可拨付。

3.凡购买苗木的票据,必须有局与供苗单位或个人双方签订的合同、用苗单位或个人的收到条,手续齐全方可付款。

4. 经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的工程项目款额,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确需超支且超过500元以上的,需经班子会议重新研究确定。

六、公务用餐管理

凡上级和外单位办公需要就餐的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安排在局“公务灶”就餐,就餐标准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根据来客人数,谁主管谁接待,陪客最多不超过3人的原则,严禁一客多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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