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
因新建省道317新密段(迎宾大道)项目需要,对位于新密市岳村镇芦沟村郑新天寅(新密)煤业有限公司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证号:豫地税郑字410183665989175号税务证登记、备案及近三年缴税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