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一项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新密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梁发祥、齐彩凤、张子和、李进德、刘水法、魏铁建、郭 娃、刘发灿、司海仓、樊遂亮、李桂香、张发正、王观甫、刘建设、蔡有申、张书粉、张喜妮、刘盼祥十八名同志符合自由职业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六年九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