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98/2016-00140
  •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任职,定级
  • 2016-09-29
  • 2016-09-29
  • 2016-09-29
关于张倩等3名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张倩等3名同志任职定级的意见》(新密公字〔201643号)收悉。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的规定,20155月录用的张倩等3名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均因产假试用期顺延,现试用期已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同意张倩、纪银莉、尹亚聪等3名同志任市公安局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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