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已于2016年10月18日进入河南省,开展为期不少于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为切实做好巡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新密动员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推动责任落实、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巡查期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将如期召开。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巡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通过召开党组(委)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巡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领域巡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针对性的安排。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接受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的检验。
二、严格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可控范围内。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供气供暖供电等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严格落实“五到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措施。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和专家在风险辨识及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排查全面、管控有效、治理到位。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或环节,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6〕35号)要求,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职责,在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变通处理,决不搞姑息迁就,形成打非治违的强大震慑力,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
四、注重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通知》(新密安〔2016〕20号)要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动宣传,推广一批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打非治违不力、隐患排查不及时、治理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对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交办的案件,要迅速办理,及时回复,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巡查期间,各单位至少上报在媒体曝光的反面典型1个。
五、强化组织协调,按时报送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典型宣传、媒体曝光、案件办理等工作信息,认真填写《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有关工作信息统计表》(附后),并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六、严格值班值守,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勤充足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人:王万里
联系电话:69803701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有关工作信息统计表
2016年11月4日
附件 |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期间有关工作信息统计表
项目 | 内容 |
1.会议安排部署情况 | 召开 次会议进行部署,会议时间、出席领导和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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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督导检查情况 | 共安排 次督导检查。其中,综合督查 次,专项督查 次。 |
3.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排查发现 处安全隐患。其中,煤矿 处,非煤矿山 处,危险化学品 处,烟花爆竹 处,道路交通 处,建筑施工 处,冶金工贸 处,消防 处、特种设备 处,其他 处。发现重大隐患 处,整改 处。 |
4.开展打非治违情况 | 惩治 典型违法行为,通报 个“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 家非法违法企业,关闭 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
5.舆论宣传监督情况 | 在各级新闻媒体总结宣传 等 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发稿 篇(幅);在各级新闻媒体曝光 等 个重大问题、重大隐患或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
6.移交案件办理情况 | 接到上级交办案件 起,办结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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