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为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局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目标
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1月17日。
目标:通过集中排查,摸清事故隐患存量,找准突出症结,
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工作措施,有针对性的抓好整改,确保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以副局长陈新鹏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一科。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围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运转;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及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10月18 日至 10月27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落实留痕管理规定,对隐患逐一登记造册。
(二)督促整改阶段(10月28 日至 11月12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领导分包、责任捆绑、自上之下逐级抓好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职责权限内依法督促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挂牌督办。
(三)持续巩固提升阶段(11月13日至 11月17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要总结固化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大,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完善机制,严格追究。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要建立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凡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依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不力或在国务院巡查组在郑期间被重点通报批评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要通过各种现代通讯手段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上传工作台账,确保信息通畅。活动期间,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办、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及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每周五下午4时前要把本周工作小结书面报市安监局安监一科,11月19日前报活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冯鹏辉 电话:69803711
邮箱:xmsajj3711@126.com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