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尖山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4日
尖山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尖山风景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
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成立尖山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任任指挥长,主管环保工作副职任副指挥长,其他主管副职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管委会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环保副职担任(具体名单及职责见附件)。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新密市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Ш、Ⅱ、I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6)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7)鼓励燃煤耐材、建材、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Ш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主管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②对景区主次干道、乡村结合部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主管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主管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2)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Ш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3)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主管领导:李富平、韩丽丽、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三)Ⅱ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应进一步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主管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人员
②对景区主次干道、乡村结合部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主管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2)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人员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人员
(3)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主管领导:李富平、韩丽丽、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人员
(四)I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 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4)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合理安排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停课不停学。
(2)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4)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①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主管领导:陈文斌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②对景区主次干道、乡村结合部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期)。
主管领导: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2)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污染源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提请市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料、家具等工业企业(VOCs排放企业)停产停业。
主管领导:韩丽丽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3)其他污染减排措施。
加强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主管领导:李富平、韩丽丽、桑志强
责 任 人:二、三级网格长
六、保障措施
(一)督导督查
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对各村和相关企业开展督导,对照预案及实施方案,对措施执行进行督查,掌握预案实施情况,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减排清单
对辖区内郑州倍耐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制定停产限产清单。
(三)宣传引导
预警信息发布后,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村部大喇叭等途径向广大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防护措施;普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鼓励群众参与到应对工作中来,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生活,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
七、考核和奖惩
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优良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尖山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 件
尖山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王伟锋 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 指 挥长:韩丽丽 副主任
成 员:路 广 党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苏鹏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瑞甫 党委委员、副主任、综治中心主任
李富平 副主任
陈文斌 副主任
李志松 副主任
李国献 党委委员
丁永昌 党委委员
高建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凤仙 综治办副主任
桑志强 司法所所长
各村委会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韩丽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建立减排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辖区停产、限产工业企业和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协调、督促辖区内有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做好监督检查;
4.在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期间,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工艺流程的应急减排措施,实施 “一厂一策”,避免减排比例“一刀切”;
5.建立档案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
6.加大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