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9972689/2016-00037
  •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16-11-14
  • 2016-11-23
关于印发尖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委会,管委会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尖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14日

 

 

 

尖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新密市森林防火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巩固好造林绿化成果,进一步夯实生态旅游业发展基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将森林火情受害面积控制在0.3‰以内,严防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打造“景色秀丽,民风淳朴,生态养生,舒适安逸的栖息地”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由风景区党委书记任政委,管委会主任任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总调度、综合协调和组织落实;调整成立由管委会分管林业和武装工作副职任队长、林站站长任副队长,三个片区包片领导分别任三个分队队长并增设后勤分队的森林防火应急大队,作为后备梯队随时待命;要求各村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情的准备工作,切实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明确工作原则

(一)防管结合。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随意在树林内和林地边缘开荒种地、上坟烧纸放鞭炮、烧烤、焚烧垃圾和秸秆等,确保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尤其是对因上坟引发的森林火情,坚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细化责任。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一、二、三级网格,实行各级网格人员包村包组到户到田间地头、每个山头和坟头,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做到“山林有人巡、林区有人护、村组有人包、庙宇有人看、坟头墓地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三)联防群控。将全区划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由管委会各包片领导牵头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各片区的森林防火巡查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遇有所属片区内的村发生森林火灾,片区内的其他各村必须无条件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前往支援,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不贻误战机。

(四)突出重点。管委会配备1台森林防火巡查车和1台消防车,并对现有的扑火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充实更新,以有效保障物资供应;在石破口、五虎沟村部、神仙洞、红石林景区南大门、下寺沟、钟沟、巩密关等全区各主要出入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抽调专人,统一着装,佩戴红袖箍,加强对过往车辆和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及盘查登记监管;各村要选定1至2个制高点,并在所属的林区主要出入口安排巡查人员全天候轮流值守监控,确保森林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各村、中小学校和敬老院等单位要强化对“痴、呆、聋、哑、疯”等智障人员及儿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因上述人员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尤其是各类智障人员,实行各村组干部分包连带责任制,切实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

(五)深入宣传。要采取层层召开动员会、在主干道沿途设置固定森林防火警示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开播村部广播、每个村在醒目位置刷写2至3条固定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常识及面临的严峻形势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法治意识、危机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着力在全区上下发动一场森林防火的全民战争。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真正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格实行责任查究,决不姑息迁就。

(二)从严巡护查处。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尤其是管委会护林队员,要24小时坚守阵地,深入细致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昼夜巡查监控,对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按照火灾责任事故“三不放过”(火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肇事者和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规定,落实“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科学合理调度。各村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和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发生。要加强对护林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巡山和扑救工作不留空当

(四)加强火情预警。管委会和各村、各有关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出现森林火情,要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五)加大督查力度。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定时不定时对各村、各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严查值班不到岗、巡山不到位、森林防火措施不落实等情况,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工作棚架。

五、有关奖惩措施

(一)各村发生森林火情(火灾),坚持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对因巡山监管不力发生森林火情,并造成一定损失,但能够自行组织扑灭的,给予1000元罚款;对发生较大森林火情,并造成较大损失,由管委会组织扑灭的,给予通报批评及3000元罚款;对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由新密市组织扑灭的,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按有关规定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并给予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责任人的党政纪或刑事责任。同时,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村巡山员脱岗一人次,给予100元罚款。

(二)各村未发生森林火情(火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村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当月未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火灾)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00元奖励。

(三)凡发生火情后,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找到肇事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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