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袁庄乡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
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管区负责人任成员的袁庄乡重污染空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大气办,大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
三、预报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报
乡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村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对重点区域设定,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并做好预报。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2、预警的发布与解除
乡有关单位及时分析、评估和预测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乡大气办报告。
乡大气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乡应急领导小组作出上报或发布预警决定。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Ш、Ⅱ、I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1、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6)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7)鼓励燃煤电厂、水泥、耐材、建材、碳素、化工、钢铁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2、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
3、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2)建议习惯污染减排措施 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Ⅱ级响应时,在Ⅲ级相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公务用车减半出行;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4、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Ⅰ级响应时,在Ⅱ级相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公务用车减半出行;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停止渣土运输。
(四)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小组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下达预警解除信息。
五、保障措施
(一)督导督查
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督查组制定配套监督检查方案,对各村开展督导,对照预案及实施方案、操作方案,对预警发布、措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督查,掌握预案实施情况,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案体系
各村和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应明确组织指挥机制、具体岗位职责、应急流程及步骤、监督指导工作要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合理确定减排基数,将应急减排目标细化至重点产污环节,确定停限产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回溯、效果便于核定。
(三)减排清单
各村和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分类停产限产清单。
(四)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对各村、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途径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防护措施;普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应对工作来,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生活,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
(五)预案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应急指挥部根据天气预测适时组织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势进行,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六)资金和技术保障
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由乡财政予以保障,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和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实施效果评估和预案演练等所需要的资金,按照规定列入部门预算。
六、考核和奖惩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考核,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部门方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新密发〔2016〕5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密办〔2016〕31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乡政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指 挥 长:赵清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指 挥长:魏书林 党委委员
张会杰 党委委员、副乡长
郑建设 副乡长
陈思聪 副乡长
李建国 乡长助理、工业办主任
王国亮 乡长助理、村镇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李年来 工业办副主任、大气办主任
综合组组长:刘耀磊 党政办主任
成 员:刘建峰 环保中队中队长
樊兰菊 财政所所长
刘伟峰 派出所所长
朱万顺 环卫办主任
李万鹏 农业办主任
王春雷 长效办主任
李冠杰 畜牧站站长
陈朝阳 中心校校长
樊彦平 卫生院院长
李学增 村镇办副主任
袁庄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指挥、协调本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村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环保中队
1.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重点监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2.负责实施全市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措施;
3.负责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依法实施停业。
(二)交通管理站
1.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路扬尘污染;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2.配合市公安局做好应急响应期间交通管制工作;
3.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三)派出所
1.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
2.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社会车辆在辖区内单、双号限行;
3.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通知和督导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5.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业办
1.负责建立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
2.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停产限产措施;
3.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镇办
1.负责建立停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按照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求,组织实施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2.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负责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配合市公安局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工程渣土车限行工作;
4.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六)林站
1.负责建立绿化作业工地停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落实乡绿化作业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以及工程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停运等措施;
3.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七)水利站
1.负责建立水利工程工地停工清单管理制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工工地清单并及时更新;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落实水利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以及工程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停运等措施;
3.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八)乡中心校
1.负责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督导中小学和幼儿园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2.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九)乡卫生院
1.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醒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重污染天气医疗卫生救治工作;
3.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十)农业办
1.负责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2.编制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乡财政所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二)乡大气办
牵头成立应急组,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启动和解除通知的发布,通知技术组、宣传组、督导组以及各成员单位启动预案,向新密市报送有关情况。
(十三)党政办
负责牵头成立宣传组,指导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根据预警启动和解除通知,及督导组汇总内容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报道,并负责督导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向公众发布健康防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