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619/2016-00112
  • 新密市畜牧局
  • 通知,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 2016-11-16
  • 2016-11-16
  • 通知
  • 新密牧字〔2016〕135号
新密市畜牧局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畜牧站:

为落实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改善畜禽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新密市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场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11月16日

新密市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场主负责对本场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各养殖场(户)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选址布局

(一)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养殖场应远离村庄、居民区,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三)要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四)养殖场布局要注意四区分离,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粪污无害化处理区分开。

 二、治污设施建设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二)圈舍内应设置有处理畜禽粪污、排污的通道和设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三)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粪污综合利用

坚持种养结合,对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后,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粪污综合利用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

四、环境保护

(一)粪污存储设施要采取“三防”措施,即防雨、防渗、防溢流,防止粪水外排、外溢。

(二)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及时清运,采取干清粪模式,减少用水量。适时进行消毒、灭蚊蝇等工作,维护好人畜生存环境质量,减少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三)因地制宜的采取防臭措施。购买生物除臭制剂进行喷洒,减少臭味产生。用塑料棚布对敞开式粪便存储场所进行围挡、覆盖,避免臭气风吹扩散。在畜禽舍末端风机两边架设钢管支架,上端盘设间距为0.5米的塑料管线,并在塑料管线上打眼,盘设管线长度在3米以内。外部覆盖滤网,减少臭气散播,增强疫病控制能力。要注意喷淋水收集池的建设,方便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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