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5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亨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亨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节能改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本次改扩建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土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米村镇用地要求。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19.5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项目原有1座15立方米梭式窑和新建1座30立方米梭式窑采用天然气供能,通过1根20m烟囱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套处理能力为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1座30m3蓄水池。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项目已经建设1座10×5m的残次品砖暂存处和1座11×3m固体临时堆场,分别用于存放残次品砖和包装固废。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