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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矿区政〔2016〕41号
矿区办事处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的通知

 

 

矿区办事处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提升我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打造“洁净、亮绿、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用半月时间在矿区办事处开展环境卫生清整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整内容

       (一)道路清整重点

       要按照“一清、二平、三涂白”的要求,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清整。“一清”即: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渣土渣石、杂草秸秆、煤尘粉尘、漂浮物及杂乱标牌等进行清理,对道路两侧排水沟渠中的杂物污泥进行清除。“二平”即:对道路路肩进行平整,对破损残缺人行道进行维修,对破损路面和道路坑槽进行修补。“三涂白”即:对道路两侧脏旧墙体、桥梁标桩、树木进行刷新涂白(标准为:高度均在1.5米,上沿涂5公分红色腰线)。

       (二)市容市貌清整重点

       要按照“洁净、规范、有序”的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整活动。一是清理卫生死角。相关各社区集中清理垃圾杂物、杂草秸秆、乱堆乱放、渣土渣石、乱贴乱画、门窗字画、乱拉乱搭、乱设乱摆、地面污油及漂浮物等。二是行政执法中队规范经营秩序。按照“退路入市、进场入店”的要求,对中心区的一切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超门店经营进行清理取缔。三是规范交通秩序。中心区要规范车辆停放,实现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按位一向依次停放。四是规范垃圾管理。创建办合理配备垃圾桶、果皮箱,及时清洁维修箱体,按时收集清运垃圾。五是清洗墙体立面。对中心区临街脏旧墙体立面进行清洗,清除乱搭乱挂,确保干净整洁。

       (三)居民楼院整治

各社区要按照“干净整洁、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清整活动。主要对房前屋后、空闲地带环境治理活动,对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和乱堆乱放、秸秆杂草、渣土渣石、砖石瓦块、废旧物料、墙体广告、漂浮物等进行彻底清理;对脏旧墙体立面进行刷新或粉饰。要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按时清扫保洁。要进一步完善保洁队伍和环卫设施,每个社区要按要求配备清扫保洁员和垃圾桶。

       (四)厂矿企业整治

各社区负责协调对厂矿企业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积存垃圾、乱堆乱放、杂草杂物、渣石渣土、煤尘粉尘、废旧物料进行彻底清理;对企业周围的各个破旧危房、乱搭乱建和乱设立的各类标牌进行拆除;对脏旧墙体立面进行刷新或粉饰;对进出场道路进行硬化和绿化,并与公路相衔接;对散装货运车辆实施加盖篷布强制措施;对排水沟道进行清淤疏通。煤矿生产区、运煤站台要设施防尘网篷,定时洒水降尘。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2月6日—12月8日)

       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掀起活动高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2月9日—12月20日)

       按照清整内容及标准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全面开展卫生清整活动,实现全面达标。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和广大经营商户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形成人人参与、积极配合、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标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整内容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整活动,消除脏乱差点,打造美好环境。

       (三)严格督查。创建办、绩效办要深入清整一线,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对于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行动迟缓、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新密市矿区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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