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加强机关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统一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有序推进,努力提高机关和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水平,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创建“四区两城”、实现 “两个率先” 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必须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遵循,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做好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工作。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大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和查处问责力度,确保风清气正。
二、时间安排及对象
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纳入这次换届,换届选举从2016年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20 日前基本结束。
三、选举办法
这次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要积极采用“三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办法进行。“三推一选”即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经组织考察、上级党组织审批,按照候选人不少于应选人数22%的差额比例,提交单位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组织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党的组织委员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分工。“公推直选”即按照班子职数,组织单位党员、干部民主推荐产生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经组织考察、上级党组织审批,按照候选人不少于应选人数22%的差额比例,提交单位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直接选举可分两种形式:一是一次性投票,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二是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选出委员,第二次投票从新当选的委员中选出书记和副书记。直接选举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投票,也可结合实际采取两次投票。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
四、程序步骤
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 要提前10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召开机关党员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 的时间、地点、大会主要议程、机关、镇直、企业党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选举办法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员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的通知。
2. 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层层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对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1. 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要认真回顾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届期内党的工作开展情况,客观总结取得的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 审议前,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先讨论通过。
2. 确定候选人名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三推”或“公推”的方式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和组织考察,按照多于委员人数22%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做好和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
3.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差额人选建议名单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方可进行大会正式选举。
4. 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 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5. 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三天内,要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待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将选举结果张榜公布。
(三) 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认真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妥善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归档立卷等后续工作。同时,要及时做好新老班子交接,注意做好落选人员和不再担任党组织成员的思想稳定工作,鼓励他们继续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作用。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后新任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 关于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届期问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规定,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各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增强届期意识,把党的基层组织按期换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擅自拖延换届时间。
(二)关于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成员名额的确定
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组成,应把握以下原则: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人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 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 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在100 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一9 名,最多不超过11名。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三)关于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此,这次党组织换届,原则上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基层党员代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采取层层推荐,逐级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党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六、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展扳等阵地,集中宣传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 严格换届程序。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法定环节不减少,规定动作不变通,避免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推荐考察候选人人选,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始终把发扬民主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杷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务实有效方式,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统筹推动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机关、镇直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把换届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换届,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有效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机关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为顺利完成“十三五”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