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河南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23日。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54吨/年、2.16吨/年、21.7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m3、400mg/m3、120以内。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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