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
因新建省道317新密段(迎宾大道)项目需要,岳村乡桥沟玻璃纤维厂、岳村乡耐火材料厂、郑州市宏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需征迁。请贵单位核查由岳村乡桥沟玻璃纤维厂提供的土地证为集建(92)字第134号、岳村乡耐火材料厂提供的土地证编号为1210号、郑州市宏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密集用(2008)第076号、新密集用(2008)第078号、新密集用(2003)第123号、新密集用(2008)第077号、新密集用(2011)第009号、土地面积为2334.5平方米的登记、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