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拟对郑州永华水泥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29日。主要污染物粉尘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5.64吨/年,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内。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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