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局工作安排,定于近期举办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科室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4类业务工作案卷及行政指导、行政执法案卷。
二、评选条件
1、办案主体合法;
2、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正确;
3、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4、程序合法,内部运作程序规范;
5、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无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无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6、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完整齐备,文书使用规范,案卷制作符合标准。
三、评选方式
本次案卷评选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各单位自查自评及推荐相结合,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评选条件,组织本单位优秀案卷的评选工作。各单位评选出的每类优秀案卷3卷,并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局法制科。
(二)集中评选阶段
局将抽调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报送的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最终每类案卷确定1份为全局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案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案卷评选工作,既是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全面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更是加强监督、规范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直面问题,认真整改。各单位要在此次评选案卷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建立以案卷评查为载体的内部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按时上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评选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参评案卷。局将把此次评选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评选工作开展迟缓,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