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年劳动工资及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委局及驻新密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省、市统计局统一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新密市2016年劳动工资及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1、新密市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
2、行政事业单位名单
3、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名单
4、服务业企业调查名单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