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畜牧局
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牧质〔2016〕16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食安办〔2016〕7号)要求,切实做好 “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两节”期间是畜禽出栏高峰,畜产品交易和消费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机,不择手段谋取利益,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加强“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入分析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针对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健全完善监管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负面清单”,扎实推行“划片分区、定人定责、定点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加大集中治理力度。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大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的监管。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瘦肉精”整治,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强化牛羊“瘦肉精”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生鲜乳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奶牛散养户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监督管理,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畜牧业投入品打假工作,加大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兽药中乱添乱加非处方成分等不法行为,捣毁一批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深化饲料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饲料生产中使用药物添加剂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商品饲料和自配料中超范围、超剂量、跨阶段使用药物添加剂及使用“三个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的不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使用霉变、过期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体制,加强检疫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购销及屠宰病死猪的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屠宰操作规程,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开展监督抽查,切实做到检打联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无公害畜产品获证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兽药和饲料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抽查参数应突出今年以来监测、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以及往年“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监督抽查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和“两节”期间热销的畜禽产品。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头,坚决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强化“两法”衔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严格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值班安排,落实领导带班、一线值班、信息报告、应急事项初始处置等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尤其是对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问题,信息网络聚焦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要按照《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郑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态蔓延。对应急处置不力、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致使事态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安全生产和科学消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公共安全“党政同责”、“政府和部门共责”的要求,牢固树立“抓行业必须抓安全”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综合治理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行业督促指导兽药、饲料、屠宰场(户)、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养殖场(户)等涉牧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监管工作重大部署、重要动态、重点成效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科学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保障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
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质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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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畜牧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