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迎接郑州市委办公厅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郑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密市畜牧局总支部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市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郑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近期,郑州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的通知》(郑办网〔2016〕148号),于11月30日至12月10日将对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郑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密市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郑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促使各级党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决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市委“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体格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实为重点,以监督问责为抓手,聚焦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重点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党委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总体原则
(一)统筹推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整合各方督查力量,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二)突出重点。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治理事项和重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对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督办。
(四)注重实效。把抓落实、促整改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全过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巡视(察)整改有机结合,注重立查立纠,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及时反馈结果,使检查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
四、检查重点
(一)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认真开展党性党规教育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学习任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二)加强纪律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责任目标、责任清单,是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建设,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述责述廉、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四)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建立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压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是否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是否落实“带病提拔”倒查机制,治理违反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原则和程序的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是否按要求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五)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严格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要求,以认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为抓手,在基层全面推行、拓展深化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存在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是否在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方面存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及时查处相关违规违纪案件。是否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切身利益。
(六)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整治情况。检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是否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专项活动,是否认真履行各自主体责任,着力推进解决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教育、卫生计生、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涉及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要举措、突出问题,是否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安排部署情况。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选拔任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信息简报等。
(二)工作推进情况。整体工作和单项工作的推进台账、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领域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业牵头单位的,要同时检查对牵头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集中治理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治理方案、督查台账、问题通报、案卷卷宗、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等。
(四)机制落实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报告和签字背书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执行情况。
六、检查方式
(一)集中检查。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账目抽查、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深化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深入了解各级各部门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有无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和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
七、时间安排、人员组成及分工
(一)集中检查时间从2016年11月下旬开始。
(二)为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检查工作由市委办公厅牵头,成立5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张志泉担任;
第二检查组组长由市纪委监察局正县级纪检监察员高希浩担任;
第三检查组组长由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刘华安担任;
第四检查组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马运生担任;
第五检查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刘旭光担任。
各个检查组配备副组长1名,副组长从部分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中抽调。检查组成员若干,人员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建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抽调。实行统一调配,具体负责被检查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账目审查、检查小结和问题反馈。
检查组的分工是一、二、三组负责开发区、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高等院校的检查;第四检查组负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十个重点领域牵头市直单位的检查;第五检查组另成立6个检查小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小组工作方案,负责除一、二、三、四组检查之外的市直单位。
八、检查结果运用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制度建设不完善、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等问题,各组形成问题台账,报市委办公厅汇总,统一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促其及时调查、限期整改、严肃处理,并将整改处理结果上报。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成效。被检查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汇报,接受现场提问,重点检查内容涉及单位参加汇报。
(二)严肃纪律。检查组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检查过程客观、透明、公正;检查对象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汇报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节俭。
(三)严厉问责。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汇总后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附件: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之“两个责任”部分(表一)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表二至表四)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之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分(表五至表六)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之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工作部分(表七)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监督检查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分(表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