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超宏展柜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套展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有关规定,应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密市超宏展柜有限公司拟投资300 万建设年加工600套展柜建设项目,厂址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岳村。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南侧为空地,西南为原郑宏中鑫煤矿办公区(已废弃),东侧为荒地,北侧为新密市金客来展柜项目厂区,西侧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区西南280m的岳村。
厂区为租赁现有厂房,面积约5000m2,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空压机、裁板锯、切割机等,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木工板、玻璃、石材、不锈钢型材、油漆等。该项目已在新密市发改委备案,备案编号:豫郑新密制造[2016]21453号。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木板下料和打孔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晾晒废气等。
木板下料和打孔粉尘经双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打磨粉尘采取换气扇加强通风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即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1.0mg/m3);喷漆废气主要成分为漆雾、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晾晒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与晾晒废气一起经过滤棉+活性炭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治理后各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经计算其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喷漆房水帘装置循环水池定期更换的废水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水帘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水中含有漆渣,因此,评价将该废水作为危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员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附近农田、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空压机、裁板锯、切割机等,其噪声值为80~10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和车间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木工下料和打孔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玻璃、废不锈钢和型材、生活垃圾等。根据固体废物性质可以分为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木工下料和打孔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玻璃、废不锈钢和型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固废: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若对本项目建设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意见。
3、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密市超宏展柜有限公司
地点:新密市岳村镇岳村
联系人:孙总
联系方式:13608692670
2、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371-86528828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金水区北环路72号中建大厦B座1906
电子信箱:henanjikehuanb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