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密市企业退休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核准孙有库、巩金环、王水仙、张海山、王银菊、李春江、赵喜仙、程大平、孙娃、钱要洲、张桂珍、陈红霞、杨治卿、乔红章、韦海宗、马天生、曲三、王贵平、苏菊十九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拟办理退休手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7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1-68508258,0371-69883392举报。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