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06/2017-00010
  •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2-09
  • 2017-02-10
  • 通知
  •  苟堂政〔2017〕6号
关于印发苟堂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苟堂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9日


苟堂镇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郑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八小”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小散乱污企业

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整治时间:2017年2月至8月。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月7日至2月28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

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办理环保批准手续的企业;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违规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且已列入2016年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完善、整改类的,限期完成整改。对未列入的、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违规批准设立的企业;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八小”企业,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等要求,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小、纳入建设项目环评豁免名录的已建成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查出企业逐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整治企业整改落实及取缔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镇大气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查企业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四、工作分工

各村是“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结合自身情况,组织二三级网格长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取缔、拆除、关闭等相关工作,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环保五中队:负责“小散乱污”“八小”企业整治的协调,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行政拘留、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移交公安部门。

工商质监所: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对关闭、取缔企业及时注销、吊销营业执照;严格落实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工商登记。

国土所:对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处罚;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严禁向违法企业提供土地。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取缔工作,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取缔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移交的案件要及时依法处理。

供电所: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关停、取缔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对取缔和关停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彻底丧失生产能力并严禁反弹;对违规向关停和取缔的企业供电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级网格作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二三级网格长责任,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二)精心组织,依法实施。要依法依规整治,对于拆除取缔的,应设定时限限期自行拆除;对于超过时限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建立台账,及时报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明晰企业名称、地址、整治类型、整治期限,完成日期,明确责任到人。台账样表见附件。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通过标语、宣传条幅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畅通举报渠道,发挥有奖举报的激励作用,充分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强化工作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落实整治任务,对排查发现的整治企业要发现一家、列入台账一家、跟踪督查一家、整治到位一家,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整治不到位的严格问责。对整治结束后仍然发现“小散乱污”以及“八小”企业的,进行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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