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申请、居委会证明、办事处申报、市房改办初审和复审,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房改办办公室或办事处反映。举报电话:69885529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现租住房屋的位置
郑伟锋 3 新密市周楼街
王纪伟 2 新密市开阳路气象街
乔小蓓 3 新密市北环路中段5号院3层西户
李玉红 3 新密市北环路朝阳花园
于琳 1 新密市北文峰路11号院11号楼6层东户
岳巧玲 1 新密市嵩山大道纪垛路
宋怀玉 1 新密市楼东街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