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3879590/2017-00034
  • 新密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7-04-11
  • 2017-04-18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 知

局属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近期,通过各安监中队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检查和对涉及非煤矿山的群众举报案件的核查,发现我市部分非煤矿山企业未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工整顿的决定,存在私自复工作业行为。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一)为保障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非煤矿山安


 

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军、陈海伟     

常务副组长:黄运涛

副组长:刘海亮、李红亮、宗建敏、张振东、曲砝灿、李光华

成员:安监一科科长、所辖区域内有非煤矿山企业的8个安监中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8个安全监管工作组,成员由所辖区域内有非煤矿山企业的8个安监中队的工作人员组成;实行分管中队领导负责制,按照中队分管辖区分别由刘海亮、李红亮、黄运涛、宗建敏、张振东、曲砝灿、李光华负责。

各安全监管工作组监管任务分工(见附件),各安全监管工作组可根据监管任务具体分工到人。

二、安全监管范围

全市辖区内各类非煤矿山企业

三、各安全监管工作组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分管辖区范围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停工停产,不得私自复工作业,依法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立案查处。

四、各安全监管工作组工作时间及形式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安全监管工作组要根据各自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情况,采取昼夜巡查、驻矿等监管方式。

五、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一)安全监管工作要细。各安全监管工作组要排查所辖区域内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做到“底子清、信息灵”,要加大昼夜巡查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和密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采取措施要果断。存在非法违法生产作业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停产停业;一是撤出采矿作业区内机械设备、对主要破碎设备上锁、贴封条;二是安排执法人员重点监控,现场盯守停产停业;三是通知电业部门采取断电措施。

(三)安全监管工作要严。存在非法违法生产作业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查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依法依规停产停业到位、查处到位,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附件:安全监管工作组监管任务分工表

 

                         


 

 

附件

安全监管工作组监管任务分工表

序号

监管工作组

人员组成

监管区域

分管领导

1

第一组

一中队全体人员

曲梁镇

张振东

2

第二组

二中队全体人员

白寨镇、岳村镇

曲砝灿

3

第三组

三中队全体人员

米村镇

宗建敏

4

第四组

四中队全体人员

苟堂镇

黄运涛

5

第五组

五中队全体人员

平陌镇、牛店镇

李红亮

6

第六组

六中队全体人员

城关镇、来集镇

李光华

7

第七组

八中队全体人员

袁庄乡

刘海亮

8

第八组

九中队全体人员

超化镇

黄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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