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8232483/2017-00016
  •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7-03-10
  • 2017-03-17
  • 新密征补函〔2017〕23号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核查新密市志明石胶粉销售处、 新密市宏达防水材料厂等4家公司 村镇规划用地许可证、村镇建筑许可证、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登记备案情况的函

市住建局:

因新建省道541项目需要,新密市志明石胶粉销售处、新密市宏达防水材料厂、新密市兴发耐火材料厂、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家公司需征迁。请贵单位核查该企业村镇规划许可证、村镇建筑许可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登记备案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7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