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8232483/2017-00017
  •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7-03-17
  • 2017-04-03
  • 新密征补函〔2017〕25号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核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米村煤矿等 2家公司房产登记抵押查封等情况的函

市房管中心:

因溱水路西延建设工程、省道541建设工程需要,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米村煤矿部分房屋、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由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米村煤矿提供的,郑房权字第002707号、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密房权证字第0004159号所有权人刘耀增房产登记、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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