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申请、居委会证明、办事处申报、市廉租办初审和复审,同意下列人员享受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房改办办公室或办事处反映。举报电话:69885529
户主姓名 保障人数 入 住 户 型
宋怀玉 1 美景山城7号楼中单元2层东北
李玉红 3 惠安家园1号楼5层504
岳巧珍 1 惠安家园1号楼15层1504
王纪伟 1 美景世家20号楼中单元3层西南
郑伟锋 3 美景世家20号楼中单元4层东南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