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2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磊鑫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郑州磊鑫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EPE塑料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占地5500平方米,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4.4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生产车间安装2处集气罩+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深加工车间安装1处集气罩+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安装5台防爆排气扇,增强车间换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针对废水,该单位建设了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用于农业肥田
3、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措施,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
4、固废:边角废料厂区内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