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队各科(室)、中心:
现将《新密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2日
新密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发现和解决好我局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新密市纪检委《新密市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局党组、领导班子研究,现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郑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我市五届二次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以建立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紧紧抓住“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整改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突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肃查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重点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资产资金管理问题方面。是否存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2、事项办理方面。在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利用职务影响是否有“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3、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存在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是否存在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5月5日一6月15日)。各部门严格对照治理内容梳理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对自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将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至局纪委),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否则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抽查(6月16日一9月10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纪检组将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反馈意见,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督促相关部门限期纠正整改;对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由局纪检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教育监管,推动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的“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既是今年全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保障扶贫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统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排查,实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四)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查清扶贫工作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办法,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扶贫工作稳步推进。